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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万人拉丁舞大赛北京分赛区暨2008北京体育舞蹈公开赛
 
 
全国万人拉丁舞大赛北京分赛区比赛暨2008北京体育舞蹈公开赛竞赛规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大型活动部、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暂定
五、报名日期: 暂定
六、报名地点: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北京崇文区天坛体育场115中学院内(北京市体育社团办公中心),邮编:100060

电话:010-67013680

传真:010-67013680

联系人:潘粤、李雄飞

电子邮件:shaoxiaojun@sina.com

七、报到日期:暂定
八、报到地点: 暂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九、比赛地点: 暂定
十、裁判委员会:大会裁判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共同选派组成
十一、比赛组别、比赛项目: 见后附设项表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

(一)职业A组及A组前3名颁发奖杯、奖品和证书,4-6名颁发奖品和证书,7-12名颁发证书。其他组别前3名均颁发奖杯、证书,4-12名颁发证书。

(二)各组别项目不足12对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对的组别项目并组或取消比赛。

(三)等级赛、女子单人组赛按参赛人数分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十三、有关规定:

(一)根据国际惯例,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报业余组比赛。

(二)历届比赛职业选手不得降组比赛,如更换舞伴的舞者,允许参加职业B组以下的组别比赛。其新舞伴参赛资格决定其准予参赛的组别。

(三)专业院校的学生不得报标有业余字样各组别的比赛,超过21岁(1987年以前出生)的专业院校学生,可选择进入A组或职业组。

(四)不允许跨年龄组兼报。每对选手最多可报3小项比赛。

(五)参赛舞者只许男女搭伴,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包括少年、儿童组)搭伴比赛。

(六)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七)将在职业组比赛中遴选优秀选手组建北京市体育舞蹈代表队,并有资格代表北京参加全国性各类职业比赛。

(八)将在业余组比赛中遴选优秀选手组建北京市体育舞蹈代表队,并有资格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各类赛事

(九)将在万人桑巴舞公开组比赛中选取6对选手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万人拉丁舞大赛。

十四、报名费:

(一)职业各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300元;

(二)16岁(含)以下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140元;

(三)师生A、B、C组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依次为600元,500元,400元。

(四)其他各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200元。

(五)交谊舞组每对选手120元,女子单人赛每人60元。

(六)持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注册证或技术等级证书者,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享受参赛费8折优惠。

(七)报名后未参加比赛人员,报名费一律不退。

十五、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欢迎北京市周边城市参加本次比赛。每队可报领1人,教练2人,管理2人。超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1-2人。所有在册人员将发放胸卡(请在报名时交纳一张1寸照片)。

(二)各组队单位请按报名表(见附件2)各项内容认真填写。需在5月15日前(上秩序册)快递或传真到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费在报到是交纳。

(三)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报准选手参赛组别。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100元/每对。

(四)已报名的选手,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比赛,将取消下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十六、其他:

(一)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膳宿、医疗、保险费用自理。

(二)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次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三)参加有年龄和资格限制组别的选手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加业余组别的在校青少年选手需携带学生证原件以及技术等级证书或注册证以甄别资格。所有参赛人员请携带一寸照片1张以备制作参赛证件
十七、广告

有准备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与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联系,电话:010-86381313,手机1366082673

十八、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程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可登陆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www.badsa.com

十九、保险事宜: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必须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并在报到时出具保险证明。
二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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