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DSF世界杯拉丁舞2008暨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体育舞蹈公开赛竞赛规程 |
| 一、主办单位: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
| 二、承办单位:上海卢湾区体育局、上海市卢湾区体育中心 |
| 三、协办单位: |
| 四、比赛日期:2008年7月19日-20日在上海卢湾体育馆举行 |
| 五、竞赛日程安排 |
| 六、裁判团:由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指派裁判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特邀裁判组成。 |
| 七、比赛奖金 |
| 八、学习观摩: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鼓励国家级裁判及教师在比赛期间进行技术观摩。正式报名人员将给予特殊优惠及座位安排。7月19-20日4场赛事联票为200元/每人。组委会可为观摩人员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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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参赛费:
IDSF公开赛标准舞/拉丁舞:400元/每对;
公开赛职业组标准舞/拉丁舞:500元/每对/每项;
大奖赛标准舞/拉丁舞:300元/每对/每项;
公开赛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200元/每对/每项;
公开赛少年组标准舞/拉丁舞:180元/每对/每项;
师生组A组:1500元/每对;
师生组B组:1000元/每对。 |
十、 报名:
请在2008年6月15日前将报名单传真或发至:
咨询电话:67183764
传真:010-67133577
电邮:chinadance@vip.sina.com |
| 十一、报到地点及要求:
请于2008年7月18日17时前到卢湾体育馆报到。请携带1寸照片制作身份卡。请参加青年组比赛选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正件以甄别年龄。 |
| 十二、国家集训队选拔
: 国家集训队国家奥林匹克队将通过CDSF体育舞蹈大奖赛进行选拔,组成国家奥林匹克一队和国家奥林匹克二队。所有国家集训队选手请准时报名参赛。 |
| 十三、保险:
请所有参赛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事宜。对在比赛期间发生的非组委会责任的人身意外事故,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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